劳动合同中有一些是法定的必备条款,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删掉的。同时,也有一些条款是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究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有哪些呢?《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情况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该项条款也有一定的区别。对那些特殊岗位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作为约定条款加以规定。
1.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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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专题:有人认为: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因此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纪要》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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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
推荐问题 我们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也可以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中应有规定期限的条款,若没有规定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明确必要的期限时,合同不能成立。就具体的劳动合同而言,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协商合同期限。“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特殊待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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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推荐问题 请问谁知道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什么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归根结底还是合同,因此也遵循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劳动合同应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而制定,但是我国出于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需要,劳动合同法也给予了一些其他的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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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您好,劳动合同归根结底还是作为合同的,因此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我国合同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方式,只要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可以约定按月支付,每月十五号支付或者隔月支付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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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推荐问题 我们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多久呀?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就不能超过1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就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总体不能超过6个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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