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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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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7-25 15:37:43
劳动法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更多

  劳动法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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