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劳动合同居然也没主动和我签署。之后对我维权有利?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更新时间:2019-11-11 10:26:17
问题描述:
新公司入职一个月,入职日期2019.10.8,到目前已经快一个月了。当时到岗只签订过一个offer letter,人事当时说在十个工作日内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因马上开始忙项目,我自己也忘记了这个事...但直到近期发了工资,才突然想起来是否劳动合同居然也没主动和我签署。拿到的工资是当时说好的工资额度试用期打了八折后且扣了税和交了金的金额,但查社保记录暂未录入。近期老板准备启动下一个项目,又新招了两个人,却感觉到唯独将我排除在外的感觉,有种做完当下手头的项目我就不参与了的感觉。
我的问题就是,我没有在这个月内出现能力不足以及过失,班也没少加,虽然不知这个项目结束后,老板是否会真如我推测以各种理由劝退,一旦有这个情况,我如何维权呢?我是否可以现在不主动提出合同没签的问题,之后对我维权有利?如果说或许是人事忘了,但本来公司人员就不多,这不应该的吧?这个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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