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的“考核期”这个词是否有效?单位是否违背了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新劳动法颁布后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我跟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08-04-07 22:09:07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大学毕业签到庆铃汽车的一名大学生,我们刚来时签的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试用期,只有考核期为一年,考核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于2008年3月28日通知单位接触劳动合同,但到现在单位也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还说让我再工作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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