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于2014年2月入职人事主管一职,约定试用期两月,试用期工资月薪4000,转正后5000
更新时间:2015-07-10 17:37:59
问题描述:
某公司员工于2014年2月 入职人事主管一职,约定试用期两月,试用期工资月薪4000,转正后5000元,未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同时未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自2014年7月起公司未按规定发放工资,共拖欠8个月工资,直到2015年3月16日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案例员工能向劳动仲裁部门哪些权益,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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