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如遇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在享受产假的同时,也有权享受年假。
1.年假是法定年休假,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根据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即使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单位也应保证她们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各种借口与休产假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被解雇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根据所在单位是否为其上生育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单位为女职工上了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产假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为女职工上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支付。这里所说的工资,通常指的是女职工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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