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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合以同后,由于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合同双方就要对原来的合同进行变更,不然的话,就会对某一方当事…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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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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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事故也随之频繁发生,那么发生怎样的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就成了企业和员工共同关注…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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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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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苹果我该收下吗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前所做的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清楚明确的界定的,如果界定不清如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另一方则认…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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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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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外当事人的追偿权
    2007年6月,甲建材公司与乙建筑施工队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建材公司于 9月30日前将钢材运送到乙建筑施工队工…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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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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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迹不清要承担责任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20万元,由乙公司作担保,借款到期后,甲公司与银行协商,借款期限要延长6个月,甲公司与银行做工作要求乙公…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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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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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的7种理由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
    赵常民律师
    其他内容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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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单位的法律责任
    公司或企业在同意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本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时,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有明确的约定,要么就要承担相应的…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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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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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2008年2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楼房一套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8年7月24日,房地产公司与范某…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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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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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的种类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要约定一方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对于不同性质的定金,其意义也不一样,归纳起来定金有以下几种: 一…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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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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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吊销执照的诉讼主体
    甲食品公司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取得了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公司在未得到甲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甲公司的土地修…
    赵常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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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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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咨询
  • 在两天之前,我租了一辆电瓶车还能退吗?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如果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在购买时,三包政策有规定,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退款服务。但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一般是不会准予退货的,具体可与商家协商确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nbsp;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把孩子转到学校,但教育局没有通过怎么办?
    林芝法律问答顾问:您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60岁的老人每个月得到多少独生子女补贴?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各地对于生育独生子女且满60岁的父母的补助规定不一样,但是基本制度是对于的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就可以领取到960元的养老补助,按月发放,每月80元。各地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予以增加,以广东省为例,对于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在其退休后发放一次性补贴,每人发放5000元合计10000元。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 但没有劳动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和田法律问答顾问:给老板开车出的交通事故,自己没有责任,应由雇主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尿毒症患者能办理病退吗?需要什么条件?
    晋中法律问答顾问:办病退需要以下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