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民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来源:赵常民律师
发布时间: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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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事故也随之频繁发生,那么发生怎样的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就成了企业和员工共同关注的话题。
甲公司聘用朱某为该公司的一名业务员,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于朱某业绩突出,得到领导的赏识,一日公司与上海一家公司有一笔业务要洽谈,于是公司领导决定派朱某代表公司到上海与其洽谈。在谈判完成后,返回公司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朱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20多天的治疗,朱某出院。在住院期间共花去10万多元医疗费。朱某找到肇事司机,但肇事司机却没有赔偿能力,于是又找到公司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公司认为朱某的受的伤是由肇事司机造成的,应由肇事者赔偿,因此公司拒绝赔偿。无奈朱某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最终劳动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朱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宝解密:本案中,公司派朱某出差到上海洽谈生意,代表公司,为了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在返回公司的路途中发生交通费事故。一方面,朱某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另一方面,可以向朱某所在的公司索赔。朱某可以作出选择,由于肇事司机不具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只选择向公司索赔。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朱某在出差期间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应当视为在工作的时间及在工作的岗位,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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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常民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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