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四川延长生育假
《四川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时间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四川计生条例的规定,除以上假期外,还延长了女职工长假60天,男职工也有20天护理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四川省女职工自2016年起能享受15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二、母乳喂养的新晋妈妈们还有30天的哺乳假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四川省计生条例修改后,这个规定依然有效,这意味着,四川新晋妈妈最长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即《条例》规定的158天再加纯母乳喂养增加的一个月(以30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