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迫辞职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4-11-20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张某是一家私营企业职工,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于2012年1月7日进行变更,约定张某每月工资为5000元。2013年11月公司为降低用人成本,与张某协商降低工资标...

  张某是一家私营企业职工,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于2012年1月7日进行变更,约定张某每月工资为5000元。2013年11月公司为降低用人成本,与张某协商降低工资标准,但张某对此不能认可。而后公司单方面停发了张某2013年 12月和2014年1月的工资。张某继续原岗位的工作至2014年1月31日。2014年1月31日张某以公司停发工资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公司即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张某即日离开公司。申请人张某诉称:因公司停发工资,申请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张某是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应支付经济补偿。

  仲裁机构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裁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其工作年限为4年,公司应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为 20000元。

  -案例剖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劳动者因未支付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本案系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张某劳动报酬导致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其需要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为每月5000元,工作年限为4年,所以公司需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为20000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劳动者经济补偿
1.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经济补偿
你好,你不同意,那么就没有补偿
律师解答动态
家属去医院最好带上身份证。
您是女方还是男方,目前双方能协商吗
互查情况为什么不能过户?房管局交年还是?
可以查别人户籍。可以查,可以查,但是要。
侯小云律师
侯小云律师
14分钟前
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是从事农村医疗服务的合法资质。但关于60岁后是否可继续工作,需参考即墨区或山
侯小云律师
侯小云律师
15分钟前
您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医生挂不上号的问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