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间,集美区海沧镇后井村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该村在办理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集美区水利水电局海沧管理站负责人颜某某找到周聪敏,要求周以“水利滩销费”(此项摊销费既无文件规定,也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名义由后井村赞助该管理站部分款项,并许诺按赞助金额的30-40%作为“回扣”款给周本人。[更多]
1988年11月,福建省龙岩市酒厂汽车驾驶员郭躬平(已免予起诉),从福建省漳平县监察局汽车驾驶员林荣木处,得知该县林业局东坑口木材公司有一辆新的美国福特牌八吨自卸汽车出卖。郭即邀约龙岩市西陂乡条围村个体汽车驾驶员林景荣(已免予起诉)和被告人林金星合伙购买。[更多]
1988年1月初,蔡昆冈在担任巨峰葡萄园经理期间,利用职权,用公款为承包葡萄园改土工程的陈亚乳代购锄头80把,计人民币468元,已在葡萄园作帐报销。后在与陈亚乳结算工程款时,又将此款扣回,据为已有。[更多]
1990年10月至1992年3月,被告人孙忠景主动为台湾间谍机关搜集和提供我军军事情报,先后6次向台湾间谍机关出卖情报共25份,其中机密文件12份,秘密文件5份,非法得款人民币3000余元、麻将1副。因案发来不及出卖的还有绝密文件3份,机密文件8份,秘密文件8份,地图2幅。[更多]
被告人:邱来成,男,25岁,福建省厦门市人,农民。1989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1992年5月21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邱来成于1991年7月至翌年1月间,先后窜到同安、集美、漳州等地,多次雇用二轮载客摩托车,途中请车主吃午饭,从而取得车主的信任,然后向车主谎称要去找熟人联系业务或拿东西,伺机骗走摩托车共计15辆,价值51700余元。[更多]
被告人乔玉贵、吴振发、蔡国新及同案人王澄海、何毅勇(另行处理),均系福建省地质技工学校学生。他们平日生活散漫,经常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领导的批评教育和处理。为此,他们对学校的严格管理制度感到不满;特别是由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护校队,在巡逻中发现他们有违纪行为后,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直接加以制止,他们对此更加不满,产生了与护校队对立的情绪,企图伺机报复。[更多]
1994年7月26日,被告人胡金圣在沙县郑湖墟场遇见打工时相识的胡绍增、张世宝(均另案处理)。交谈中,胡、张问被告人是否要购买“黑车”(指犯罪所得的摩托车)。经过讨价还价,被告人表示愿以1200元的价格向胡、张购买一辆本田100C摩托车。[更多]
被告人:黄其尧,男,20岁,福建省德化县人,个体金匠,住德化县水口镇昆坂村。1995年12月22日被逮捕。 1995年9月1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黄其尧在经营黄金首饰交易过程中,被一名外省人骗走交易款3400元。黄其尧随即骑车到德化县城关的公共场所寻找作案者。当天10时许,黄在德化县客车站的候车室看到乘客水祥坤(男,55岁,上海市人,德化县总工会海马歌舞厅的电子琴手)像作案者,即坐在该人旁边与之攀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