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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赔偿

裁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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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6-22 16:01:37
裁员属于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进行裁员时需要支付裁员赔偿。《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裁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更多

  裁员属于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进行裁员时需要支付裁员赔偿。《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裁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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