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双方经过协商,用工单位同意不索取培训费用,而我亦同意不索取应得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注意些什么?另外,用工单位要求我返还劳动合同,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草拟了一份解除劳
更新时间:2005-06-26 11:12:17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12月17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04年12月17日至2006年12月16日),1月5日至1月27日被用工单位送到济南进行培训,但直到2005年4月2日才通知我上班,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因某些原因我于6月18日提出辞职,且未领取一分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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