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仲裁请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否可以申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否有
更新时间:2021-01-20 23:01:57
问题描述:
2019年5月5日入职,2020年3月14日单位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31日单位统一放假,2020年2月一整月由于新冠疫情政府要求居家隔离不允许外出上班,一直到2020年3月13日,现在想
仲裁请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请问2020年1月份由于放假休息了半个月,而2月一整月没有上班,期间是否可以申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有工作人员说由于放假没有上班,所以放假的那段期间不能申请,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款支持此种说法?因为放假不是我自己请假,而是单位放假和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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