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期过后要求员工自离不给补偿本人于2017年2月14日进入旭福工作,依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
更新时间:2017-06-06 08:59:49
问题描述:
转正期过后要求员工自离不给补偿 本人于2017年2月14日进入旭福工作,依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书,于2017年5月14日转正加工班长一职。工作期间表现积极领取,勤勤垦垦,任劳任怨受到绝大多数加工班同事的信任支持。在2017年5月24日被上级主管周士龙担当告知试用结果需要降级操作员,退给我公司试用转正报告报告评分76和78分,低于80分标准。本人不同意这样的结果,于是找李晓东部长确认情况,他也同意降级,让我找人资董铁成部长。在后面的几天,人资余琴琴说出个考卷加人事360度调查,考试和调查各占50比例,考试需要及格再调查,且两项加起来需要80分,就可以转正班长。后面几天考试不及格,我也面试了品证部,希望退一步海阔天空,结果品证部面试未通过。再后面5月27号,人资董铁成部长通知我自己写离职,理由是公司试用期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我不同意,继续工作,工作到5月28日,29和30日公司放假。我现在的诉求是公司在我转正后辞退我,需要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通知我,且给我一个月的补偿,还有随后的一年,每个月按照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给我30%的工资补偿。现在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保密协议原件都在公司手上,我只是拍了照片。在工作期间,我没有违反公司纪律,一直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完成各种交代任务。大多数员工也认为我可以胜任班长职务,有签名为证。我也一直努力以一个班长和担当的要求自己出色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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