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年未签劳动合同,有五险
更新时间:2014-10-26 20:29:21
问题描述:
工作7年未签劳动合同,有5险,实际工资是7700元/月,但每月工资卡只发3400元,剩下4300元*12=51600元年底公司副总私人账号打进银行卡。今年8月因为公司内部纠纷离职,微信上跟副总表示愿意交接,电话或者QQ上都可以,副总没有反驳。后来同事也在微信上问过我一些工作上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欠我7月1日至8月7日工资共4000元和年初到离职前压在那里的剩余工资2万多元,总共3万左右。我多次讨要无果,请问我如果以公司不签订合同为由要求仲裁的胜算大吗?而且法律上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是要赔偿员工11个月的经济补偿的。我现在有是三个方案:一是要求公司支付4000元,二是4000元+2万多克扣的工资;三是在“二”的基础上要求11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这个经济补偿成立,请问这个经济补偿会参考3400元还是7700元?
请问哪个方案才是我最好的法律补助,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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