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对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若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不同时间段加班的补偿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过度剥削劳动力。
找法网提醒你,加班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那么加班费计算应以该约定的工资作为基准。
当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分为多个部分时,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这些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非单独以某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实际工资:在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实际工资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需扣除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部分。
3.工资折算规定: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折算。
4.计件工资: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应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
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应优先参考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且合理的工资数额约定,那么该数额即应作为加班费计算的基准。
2.当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时,应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应包括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所有货币性收入,但需注意排除如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不应计入的部分。
3.在确定计算基数时,还需注意遵循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工资折算方法等。同时,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特别注意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计算基数。
4.需强调的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应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措施。在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时,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