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怀孕期间,因生产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因此享有休产假的权利。
1.关于产假期间是否享受绩效奖金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
2.这意味着,虽然产假期间不再直接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起到了一种替代工资的作用。因此,严格来说,产假期间并不直接享受绩效奖金。
1.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这意味着,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薪酬并不是按照她们原来的工资计算,而是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薪酬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对于晚育的女职工,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晚育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绩效评定并不会受到影响。
2.即使她们在产假期间没有实际出勤,也会被视为正常出勤,从而保证了她们的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3.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生育后能够顺利回归工作岗位。
了解产假期间的薪酬和福利后,你对生育保障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