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劳动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均享有带薪年休假。
2.这是单位应当保证的权益,也是员工应当享有的权利。
(1)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的年限有所不同,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在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确保员工能够真正享受到带薪休假的待遇。
虽然大部分员工都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些情形包括: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这些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享受到当年的年休假,但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来确定。
总的来说,过年带薪休假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确保员工能够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还需要注意一些具体的规定和限制,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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