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的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涉及预购商品房的情形;
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3.当发生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的情况;
4.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条件确保了预告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通过登记的方式,债权被记载并公示,从而转化为准物权。
这种转化使得债权的义务主体变得不特定,因此能够对抗第三人。具体而言,一旦进行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将不具有物权效力。
2.此外,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
这意味着无论将来的房产被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只要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并非永久有效。在某些情况下,预告登记的效力会失效。
1.如果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失效。
2.如果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并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这也会导致预告登记的失效。
因此,办理预告登记后,当事人应尽快申请房屋产权登记,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是否预告登记会影响你的房产交易?赶紧收藏转发,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吧!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