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有效期是九十天。这意味着,在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失效。
这一规定确保了预告登记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保护了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预告登记是保护权益的重要步骤,但具体操作还需了解。如有疑问,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