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负责,因为学校没有过错,且个别老师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
1.当事人可以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直接到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报案,到派出所直接跟值班民警说报案就可以了。也可以通过电话打110报案。
2.派出所接受报警后,对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后再分析、判断,如果是违法犯罪案件,将根据案情受理为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
3.派出所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派出所接受报案后,须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1.对于内宿生在校外租房受伤的情况,学校的责任界定复杂化。
2.学生保留住宿生身份的同时,若在校外租房受伤,学校的责任认定需要细致分析。
3.若学校未知情学生校外租房,则不承担责任。
4.但如果学校知情且未尽到提醒义务,将需承担过失责任。
5.此外,校方通常不负责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或自行滞留学校时发生的事故。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的责任认定取决于留校的性质。
1.如果学校组织留校学习,学校应承担责任;
2.学生自行留校学习受伤,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教育机构责任的条款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