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用人单位除名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0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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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职后用人单位除名员工需要注意的是,要以正当的理由进行处理,应当按照程序作出的“除名”的决定等。不给批离职的法律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
离职后用人单位除名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除名时,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按程序作出的“除名”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送达给相对人。
二、
不给批离职怎样走法律程序处理
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2.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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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名职工时应注意什么
在我国劳动者被开除与除名、辞退的区别:
1、除名是对旷工的职员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措施;
2、开除是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分;
3、违纪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行措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