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
1.完成劳动任务——最基本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遵守职业道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签劳动合同需要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仅适用于办理公司入职用;
2.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等的学历证明;
3.档案、社保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存档信息;
4.户口性质证明;
5.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如果该纠纷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的,当事人一般需要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再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