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没签合同的辞职可以当天离职。如果是刚入职,时间比较短的,可以当天离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由于没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的时效是一年。具体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的。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