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法如下:
1.学会用法,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2.工会维权,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
3.监察投诉,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助维权;
4.法院起诉,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要事先经过仲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包括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解决争议。自愿原则是指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程序要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主体具有特定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和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它不同于民事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不平等性。
2.内容具有限定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内容,是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只有当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时,才是劳动争议。找法网提醒您,例如劳动报酬争议、劳动保护争议、保险福利争议、培训争议、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争议等,在实践中,劳动争议并非全部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许多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劳动关系结束之后的。例如赔偿加班工资损失争议、经济补偿金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