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死亡工伤认定的流程: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为工伤后,由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工伤赔偿的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