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拿加班工资是《劳动法》规定了的事。但杨家坪立丹百货超市要求职工加班,不仅不发加班工资,而且职工加班提前离岗还要遭罚款。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总队已介入调查。
营业员荩荩没有一分钱加班费
1月31日中午,立丹百货超市数位营业员反映,从去年12月16日以来,上晚班的超市营业员就经常无偿加班。晚班本该在9:30下班。而到下班时间,超市负责人就派保安将超市两个大门放下,要员工加班整理货架或是补充新货。
一位营业员介绍,近段时间来由于超市生意不错,加班时间也不断延长。“前段时间一般加班到12:00就能回去,最近则出现加通宵的情况。这样一来,本该第二天上白班的营业员又得接着上班到下午3:00,身体怎么支撑得住?”
1月30日晚,一位员工生病了,希望能请假去看病。“超市负责人却不同意,最后这位员工在超市里哭了一夜。”该营业员说,让员工们感到气愤的是,这样强行加班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不说,如果提前离开,还会被罚款。
超市荩荩始终没有正面回答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超市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然后便把记者带到了质管办公室,而质管办却称“这事该人事部门管”。随后记者来到立丹百货公司人事部,一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要记者留下联系方式,部门负责人回来后打电话与记者联系。但直到昨晚8:00,人事部也没有人与记者联系。
据悉,立丹百货超市营业员已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总队进行了投诉。总队已开始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