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业经济组织试行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9-02-2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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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南通市近日出台意见,在农业经济组织中试行工伤保险,这意味着在农业经济组织中从事劳动生产的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后也可获得适当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先例。根据规定,凡从事种植、养殖、乡村观光休闲业的各类农业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小型农田水
南通市近日出台意见,在农业经济组织中试行
工伤保险,这意味着在农业经济组织中从事劳动生产的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后也可获得适当的医疗救治和
经济补偿。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先例。 根据规定,凡从事种植、养殖、乡村观光休闲业的各类农业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小型农田水利修建、农村道路改造、农户住房建设的建筑个体户,均可为其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雇工、帮工缴纳工伤
保险费,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纳入试点的农业经济组织以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的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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