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单位能否以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10-14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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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咨询者问:我单位有一名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决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今天,该员工告诉单位她已经怀孕,但她没有结婚,请问单位还能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
咨询者问:我单位有一名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决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她
解除劳动合同,今天,该员工告诉单位她已经怀孕,但她没有结婚,请问单位还能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
咨询者问:我单位有一名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决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今天,该员工告诉单位她已经怀孕,但她没有结婚,请问单位还能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律师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正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是以女职工的怀孕和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为前提的,如女职工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则不受上述限制。该女员工未婚先孕,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你单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与该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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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病手术后不能胜任单位工作,单位能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且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试用期怀孕切不能胜任本质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您好,原则上,公司不得辞退哺乳期女员工,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涉及非法辞退,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