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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甘社卫办发(2007)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0-30

施行日期:2007-10-3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州)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9月中旬,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发改、编制、卫生、药监、人口、残联等部门,对14个市(州)开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结合督导情况,现就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社区卫生工作是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根本环节。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全面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按照2006年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及今年6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充实社区卫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套文件要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制定下发。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把以人为本、群众受益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根本出发点,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定位,协调财政、发改、编制、人事、卫生、劳动保障、建设、民政等部门,实行工作动态的定期通报,加强督导检查,靠实责任。要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的调整力度,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要尽快改造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适宜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出面协调,指导和促使其发展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政投入是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前提保障。各地要不断加大对社区卫生工作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公共卫生工作,逐步达到政府为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房屋或提供租金,配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检测检验设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今年,省政府从解决社区卫生机构房屋建设问题入手,启动了“十一五”社区卫生建设工作,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投资1000万元,今年重点先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取到2010年底完成100个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各市、区财政要按照建设计划补足短缺部分,要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质量,配齐工作人员和必备的设备。新建机构在施工之前,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按照《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方便群众。

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包含大量的工作内容,是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各地要保证每年都有新增公共卫生经费。没有将社区公共卫生补助列入地区财政预算的,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列入预算,今年没有公共卫生补助的市州,省级将扣减明年的拨款预算。

三、主动协调,促进医疗保险进社区

医疗保险进社区,不仅可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增长,还可以稳定和扩大服务人群,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巩固和发展。要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积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尤其是生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减免政策,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而逐步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各地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纳入城镇医保定点单位,要制定城镇职工、非职工居民、低保人员优先到社区就医的政策措施,逐步达到小病在社区就医、实现社区首诊制。糖尿病、高血压、精神性疾病等重点慢病诊断明确以后,治疗和康复主要由社区卫生机构完成。要降低社区卫生机构的起付线,提高居民在社区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创造条件推行医疗保险费用网上结算,对社区卫生机构的联网及运行费用给予优惠。

四、加强培训,提高社区卫生人员队伍的素质

社区卫生人才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第一资源”,人员队伍建设是当前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各地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制定社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一)组建高素质队伍。目前,社区全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严重短缺,各级编制、人事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各级卫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要核定编制,实行竞争上岗,人员择优聘用。要通过从辖区内选择吸收新毕业的大学生,抽调在职人员、反聘退休专家等多途径加强和充实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二)建立帮扶制度。要建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的长期协作关系,签订帮扶工作目标责任书,量化帮扶指标,务必使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社区卫生机构的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工作能力不足,要成立由政府部门、大中专院校、医疗保健机构专家组成的社区卫生工作技术指导组,加强专业之间的互通,统一标准,指导社区卫生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开展。

(三)改善工作环境。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社区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提高工资级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岗位培训。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重点针对本地工作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技术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素质。要充分发挥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兰州、张掖、平凉等分中心的作用,将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要制定专门培训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加强管理人员、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及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向全科医师发展。力争到2010年完成全省全员转岗培训。

五、合理布局,全面加强社区卫生内涵建设

社区卫生机构要为广大群众提高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医疗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要体现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广大群众少生病,预防慢性病发展成为残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协调,及时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下沉到社区。要参考发达地区社区卫生工作经验,积极引进社区卫生管理软件,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和录入,做好社区卫生诊断,建立慢病长期随访管理机制,降低居民慢病患病率和致残率。

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下发的《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本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质量考核,确保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六、突出创新,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各地要在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发展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抓好试点,逐步推行。各市州要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逐步开展收支两条线试点,探索实行社区首诊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第一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品种和企业名单》、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等要求,尽快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利润减少部分由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由于试点工作涉及筹资和投入、医疗保险、药品流通、医疗救助等多方面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为建立符合我省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供政策依据。

兰州市作为全国29个社区卫生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之一,市、区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试点探索,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多渠道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改革制度,率先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筹资通畅、运行科学、人才稳定、功能良好、群众广泛利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全省创造和提供可以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卫生厅代章)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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