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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宁县委办公室、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武办发(2006)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08

施行日期:2006-09-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县委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武宁县委办公室、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8日

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

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既是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武宁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8年底,在全县开展争创和谐平安县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安宁工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充分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村居(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和谐平安武宁的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争创平安县的工作目标为:至2007年底,我县达到省级标准。

具体工作目标为:实现“五个提高”,达到“五个领先”,“五个降低”。

“五个提高”: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政法队伍文明司法、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人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五个领先”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市领先,及时有力地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防止危害发生;

??政法公安机关破案率和8类主要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全市领先,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省领先,工作机制、工作网络健全,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

??社会治安混乱地区以及水域、交通安全、出租房屋、安全生产、娱乐场所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全市领先,黑恶势力犯罪得到遏制;

??公众安全感位居全市前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保持在92%以上。

“五个降低”:

??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总量逐年降低;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总量逐年降低;

??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逐年降低;

??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型”案件逐年降低;

??因涉法涉诉因素引发的群体访、越级访总量逐年降低。

三、工作要求

为实现创平安县的工作目标,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投入。

(一)建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平安建设作为任期目标之一,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各级综治委(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整体规划、考核验收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最大限度地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建立健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构建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同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投入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从政策指导、力量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切实向基层倾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警力不足和经费保障问题,努力使治安防控体系、群防群治队伍以及技术装备条件等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正常开展。

四、创建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平安建设以基层创建工作为重点,各地要结合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村居(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活动。

(一)平安县标准

1、无重特大恶性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无进京赴省群体性上访、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安全感高于92%.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发挥作用较好,档案管理规范。

3、严打斗争及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且每季度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开展定期检查,杜绝群体性事件,且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

5、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建设规范,经费落实,对群防群治队伍进行培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范,发挥作用,刑事案件及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

6、维护稳定、防范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处理涉法涉诉、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在全市处领先地位。

7、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内容、效果明显。

8、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综治制度建设健全。

9、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0、所辖乡镇(街道)的平安创建达标率达70%以上。

(二)平安乡镇(街道)标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健全,人员配齐到位,发挥作用较好,档案管理规范。

2、群防群治组织健全,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稳定,人员配备适应形势需要,发挥作用较好,合理解决经费报酬。

3、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收效明显,刑事发案率稳中有降。重点要害部位“三防”措施落实到位,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无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近三年内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闹事和越级上访事件。

5、层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的资源优势,创建零案社区、无毒社区、零家庭暴力社区、消防建设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未成年人犯罪率低。

6、坚持发展与稳定两手抓,切实把创建活动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

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力,安置率、帮教率、培训率达100%,无重新犯罪。

8、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到位,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出租房屋管理规范,登记率、办证率、函查率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制得住、发现得了。

9、居民住宅防护措施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到位,技防监控、电子对讲、防盗门窗普及率高,无可防性案件发生。

10、所辖村居(社区)的平安创建达标率达85%以上,且有一个以上市级和谐平安村居(社区)或两个县级和谐平安村居(社区)。

(三)平安村居(社区)村标准

1、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和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2、治保、调解、帮教、普法、巡逻、消防等组织健全并运转良好,居民对社区和村庄安全防范工作的参与程度较高,有关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能在本村居(社区)得到解决。

3、治安巡逻、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记录、有台帐。

4、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健全,对村庄、社区范围内各种治安防范力量形成有效整合。设立村居(社区)警务室,村居(社区)居民对村居(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高。

5、居民小区建立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无明显治安混乱区域。

6、未发生入室盗窃、抢劫、杀人、强奸、抢夺等刑事案件,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对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有问题青少年教育、管理到位,安置帮教率高,无重新犯罪。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落实,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8%,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发生。

9、村居(社区)群众对居住区内治安的满意率在95%以上。

(四)平安家庭标准

1、无毒。家庭成员中无种、制、吸毒人员。

2、无赌。家庭成员中无人参与赌博,不为赌博提供场所。

3、无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4、无邻里纠纷。与邻里之间无争吵、无谩骂羞辱、无殴打伤害。

5、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法制意识较强,对当年省级重点普法内容知晓率达70%,无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6、无艾滋病人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7、无越级上访。

8、无安全隐患。家庭成员安全意识较强,未发生被盗、被拐、火灾、受伤等重大安全事故。

9、无义务教育辍学学生。

10、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五、考核办法

为认真推进此项活动的开展,县综治委将结合每年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对各地的和谐平安创建工作予以考核。

(一)考核机构

县综治委等五部委(局)为和谐平安县创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建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贾治曾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立为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钱学钧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钱学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程序

平安家庭由乡镇(街道)综治委、妇联申报,由县综治委及妇联共同审定。平安村居(社区)由乡镇(街道)综治委申报,由县综治委审定。平安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综治委申报,由县综治委审定。市级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居(社区)及平安县,由县综治委申报,由市综治委审定。

(三)激励机制

县综治委对平安乡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同时,作为市级平安乡镇(街道)候选单位向市综治委申报,对所审定的平安村居(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授牌。对在此项工作中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或至2008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单位视情况给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或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惩处。

中共武宁县委办公室 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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