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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池政办[200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6-27

施行日期:2005-06-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重要性。2000年以来,我市人口状况不断变化。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摸清人口数量、构成、居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将为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妥善安排就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同时为国家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这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市政府决定成立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安排有关调查工作。各地应成立相应机构,抽样调查抽中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社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及时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口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这次调查工作量和难度很大,技术要求高,各地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公安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离退休人员担任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有的需要从社会临时招聘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协助完成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四、抓紧安排落实人口抽样调查经费。根据国办发[2004]77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使用。

附件:池州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组 长:叶显义

副组长:李跃宜(市统计局)

吴成发(市公安局)

余来发(市人口计生委)

成 员:方改如(市委宣传部)

胡江华(市发展改革委)

张泽民(市财政局)

方能斌(市建委)

包晓明(市民政局)

黄德云(市工商局)

汪卫国(市劳动局)

朱晓华(市教育局)

韩桂云(市妇联)

程 军(市统计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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