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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0-12

施行日期:2005-10-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

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

一、总则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在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采取市、区(县)两级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这次调查数据处理以经过专项编码后的《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的调查原始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处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本项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上海市抽取的约52万人的样本量,以户为单位填报的约18万张《2005年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表》及每个调查小区填报的《死亡人口调查表》进行数据处理。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数据处理准备阶段,2005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的准备,数据处理工作的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主要任务包括:市、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和主要数据汇总表的汇总以及上报工作。

(三)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并按照调查资料加工汇总计划,完成调查数据的分类汇总、制表和建库工作。

三、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这次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县)的数据处理工作。市、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安排好负责数据处理的有关人员,明确职责,确保数据处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一)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数据处理主要任务包括:

1、制订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组织数据处理试点工作;组织对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2、负责对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区(县)上报数据进行验收检查。向国家反映和及时解决数据处理中的技术问题。

3、完成市级数据汇总及制表任务;建立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库。

4、将全市调查数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打包、备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数据处理主要任务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落实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计算机环境和消耗材料的准备。

2、负责完成专项编码后的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录入、复录、编辑审核和汇总工作。

3、将调查数据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分别整理、打包、备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或磁盘、光盘报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四、软硬件环境与技术培训

(一)计算机设备环境

1、区(县)级数据处理设备环境

要求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数据处理,基本的设备为:运行Windows2000Server的PC服务器;运行Windows98/2000/XP操作系统的三台以上专用PC机;激光打印机或针式打印机;采取计算机网络或软盘和光盘进行数据报送。

3、市级数据处理设备环境

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数据处理,基本的设备为运行HP-UX的小型机,运行Windows98/2000/XP操作系统的高档微机,数据库管理系统为Oracle9i;高速行打、配备磁带机或光盘刻录机;采用国家统计信息网进行数据报送。

(二)数据处理软件

统一采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该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制度管理:对调查表式、审核公式、指标、汇总表式的管理。

??数据处理:对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和汇总。

??数据上报/接收:将各级的调查数据打包上报到上一级。

??数据管理:对调查数据的管理和查询。

(三)技术培训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组织对区(县)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各区(县)自行组织对数据处理人员和录入员的培训。

五、数据质量控制

把握数据质量是数据处理的关键。市、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对调查数据的质量负责,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和验收。

(一)严格执行有关数据处理的统一规定,使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保证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不得自行修改数据结构或工作流程。

(二)加强1%人口抽样调查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人工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数据处理人员组织录入。人工审核与录入人员之间应建立交接验收制度。

(三)要求对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组织进行复录,以减少数据的再生性差错,复录比例10%-15%.

(四)制定和完善调查数据的逻辑审核关系。强化数据录入后的计算机审核工作。

(五)市、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进行定期检查,对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六、数据上报要求

各区(县)在2005年12月15日前将调查数据报送到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表数据、上报说明和由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上报数据审批签字报告单。具体的上报要求如下:

1、要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上报工作,在规定的报送期后20天内,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在岗,及时解决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一般应在上级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2、上报数据必须符合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结构和审核要求。

未经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同意,各区(县)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七、数据处理经费

市级经费预算详见《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经费预算申请报告》。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在这次调查经费中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费用的预算,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

八、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2005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区(县)技术骨干的培训,并正式下发数据处理软件。

(二)2005年12月15日前,完成区(县)调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及数据整理备份和上报工作。

(三)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调查数据的接收、审核、整理、备份和上报工作。

(四)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分类汇总、制表和建库工作。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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