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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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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23

施行日期:2005-09-2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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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数据质量是调查工作的核心。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和职责

1、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在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应设置质量控制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质量控制组的成员应由熟练掌握人口调查业务的人员组成。

2、各区、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各阶段工作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分析各阶段工作质量指标的数据,提出保证l%人口抽样调查质量的措施和意见。

3、各区、县质量控制组应在调查摸底、登记复查和编码阶段,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和调查小区现场检查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带有共性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汇报,防止出现大范围的调查系统性误差。

4、各区、县质量控制组要对《调查表》的质量进行验收。在数据录入、审核、制表阶段中,解答《调查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二、各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

调查摸底阶段:质量控制组应深入到调查小区,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细则》的要求,核实抽中的调查小区是否与市l%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备案的资料一致,如发现随意改动的情况,应立即纠正。检查调查员绘制的"调查小区地图"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调查小区内的临时性建筑、宾馆饭店和非居民住宅是否在"调查小区地图"上都有显示;调查小区的边界在"调查小区地图"上是否有明确的标示。抽查调查员的摸底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解调查小区的户数、人数、一年中出生和死亡人数、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等情况,以便对调查员编制的《户主姓名底册》进行检查。该阶段验收时间是10月22日至10月31日。

登记、复查阶段:质量控制组对调查员的现场登记要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户籍人口数、外来人口数、出生和死亡人口数,这四个数字是否有重、漏登记的情况。要防止调查员不按要求登记,控制调查员头两天的登记进度,对登记中出现的带有趋势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质量控制组还应该按照"人工逻辑检查规则",抽查每一名调查员登记的《调查表》有无差错,并要求调查员将差错据实改正,对同质性差错明显普遍的情况,要将调查小区资料全部返工。该阶段验收时间是11月1日至11月15日。

编码阶段:质量控制组要抽查调查员的编码质量,发现疑问,应要求调查员核对并据实更正,对差错较多的有权决定其返工重编。在检查时,除检查编写的数字代码是否与项目圈定的标准答案或填写的数字一致外,还要注意有无漏编的项目。要抽查编码员对《调查表》中的民族、地址、行业和职业等项目编码是否正确,对行、职业编码有理解差错的要及时改正。该阶段验收时间是11月16日至11月30日。

数据录入、审核阶段:该阶段的质量控制标准、验收方法和时间,待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制订后,另行通知。

三、《调查表》的验收步骤和时间

1%人口抽样调查实行对《调查表》的登记、编码工作质量验收制度,质量标准和具体验收方法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附件。

第一步,由街道、镇、乡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每一名调查员登记完成的《调查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调查表》,不能通过验收,要由调查员重新复核,据实改正差错后,再次对其进行验收,直至达到质量要求。《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在11月20日前报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编码质量验收表》在11月25日前报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地区开列到调查小区。

第二步,由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在每一个街道、镇、乡抽查一个调查小区的《调查表》进行验收,抽查的调查小区由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自己确定。

如果某一个调查小区的《调查表》不符合质量要求,要由调查员重新复核,据实改正差错后,再次对其进行验收,直至达到质量要求。《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在11月26日前报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编码质量验收表》在11月30日前报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地区开列到乡、镇、街道。

第三步,由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各区、县派员参加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按片分组。每个区、县抽取3个调查小区进行《调查表》的质量验收。抽查的调查小区由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确定。验收时间在11月30前。

四、对做好调查质量控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1、要加强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领导,把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整个调查中。

2、要对调查员和指导员的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重点是对《调查表》进行验收。

3、对摸底、登记、复查和编码进行重点质量控制外,其他各项工作也要按照各个细则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4、严格遵守1%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纪律。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篡改调查资料,不得指使申报人弄虚作假,违者将依法查究。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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