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07〕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05

施行日期:2007-09-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宣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九月五日

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方案

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一次广泛号召市民改变出行模式,大力倡导城市绿色交通。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与健康”。根据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工作意见及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活动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绿色交通与健康”为主题,大力倡导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缓解道路拥堵,节约交通能耗,改善城市环境,把宝鸡的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促进交通、能源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新闻媒体参加的宣传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方案的实施及整个活动过程的宣传报道。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宣传内容

活动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重点宣传五个方面的内容:1、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2、《国务院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319号)等一系列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文件要求;3、宝鸡市《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4、《宝鸡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5、全过程跟踪宣传绿色交通理念,使公交优先及绿色交通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组织形式及任务分工

1、电视台

(1)从9月4日开始播放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制作的公益宣传片,题为《绿色交通 城市未来》(片长15分30秒),并持续到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结束。播放频率为每周3次。

(2)从9月4日开始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20∶00??22∶00)播放1 次,每天其它时间播放2次,持续到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结束。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片长30秒,主要是倡导公众共同参与到9月22日的无车日活动中来。鼓励人们从小汽车中走出来,选择公共汽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

(3)播放市长专访三次,并将市领导的视频访谈录制拍摄上传人民网。(9月14日??9月22日)

(4)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专栏,每天进行跟踪报道。(9月16日??9月22日)

(5)对9月16日的启动仪式进行全程报道、实况录像,并剪辑成10分钟左右的专题片。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9月18日前上传到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6)“无车日”当天跟踪全程报道。并将主要活动内容拍摄成两分钟电视新闻,当天上传至人民网。

(7)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结束后,及时按方案要求将整个活动内容的电视资料制作成10-15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展示活动成果,并作为参加全国考核评比的主要资料。

2、宝鸡日报社

(1)刊登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书。(9月16日)

(2)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专栏,刊登绿色交通知识,每天专题报道活动开展情况。(9月16日??9月22日)

(3)刊登市长署名文章。(9月16日)

(4)公布活动期间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9月24日)

3、广播电台

(1)播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书。(9月16日)

(2)播放我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9月16日)

(3)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专题节目,每天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绿色交通知识。(9月16日??9月22日)

4、新闻网

(1)刊登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书。(9月16日)

(2)发布我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9月16日)

(3)刊登市长专访。(9月14日)

(4)刊登市长署名文章。(9月16日)

(5)跟踪报道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开展情况及绿色交通知识。( 9月16日??9月22日)

(6)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网页,让网友参与了解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情况。(9月16日??9月22日)

(三)其他宣传

1、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新闻发布会。(9月3日)

2、市文化局、市广电局以惠民文化工程、西秦戏苑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9月12日??9月22日)

3、民政局、教育局在社区、中小学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和绿色交通知识宣传,倡导广大市民选择绿色交通方式出行。(9月16日??9月22日)

4、团市委组织100名志愿者上街宣传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和绿色交通知识,维护交通秩序。(9月22日)

5、公交总公司

(1)在公交部分站点、线路、车体悬挂“绿色交通与健康”宣传横幅50条。

(2)制作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海报12幅。

(3)印制3万份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手册、宣传单。

(4)制作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车体公益广告(5辆车),公益灯箱广告4个。

(5)站点发放民意调查表,对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进行调查。

(6)在职工内部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知识答卷活动。

6、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大门口悬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横幅,倡导绿色交通。(9月16日??9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1、各新闻媒体要有专人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此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3、所有上报资料要经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的相关报道不少于10条。

4、活动结束后,电视台要将节目的“监播表”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上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以备核查。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