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国税函[2004]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国税函[2004]6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8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国税函[2004]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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