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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取消地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厦地税发(2004)9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07

施行日期:2004-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文)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 的决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及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厦府[2004]123号)要求,我局对涉及地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现将取消的29项地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给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并在各办税服务场所张贴宣传、登录我局对外网站。各基层局从发文即日起,一律不得再受理已取消的地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申请;对于已经受理的有关已取消的地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可继续进行审批,但要抓紧完成。

各基层局要认真做好有关地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落实工作,做好后续监督和管理。市局将把已取消的地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后续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今后执法责任制检查的重点,必要时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附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地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文)及厦门市政府关于废止有关地方政府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要求,现将我局决定取消的29项地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布如下,对这次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政策的法定条 件,由纳税人自主适用、自行申报,并依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明;

二是强化税收日常管理。税务机关将采用事后备案、典型调查等多种形式,做好对纳税资料的统计分析和评估;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税务机关应当定期采用书面评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项目名称原设定依据备注号

1企业所得税税前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国务院取弥补亏损核准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第5条 规定: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消第170弥补期内,以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项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

2外国企业和外籍部门规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国务院取个人向中国境内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消第178转让技术取得收[1999]273号)

第二条 第三款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我国境内转让技项入免征营业税的术的,需要免税的,经企业批准,报总局批准。

审批3外籍纳税人固定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国务院取在一地申报缴纳知》(国税发[1994]89号)

第10条 规定: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几个地方消第180个人所得税的审工作,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固定在一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项批4纳税人成本计算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国务院取方法、间接成本第12条 规定: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消第182分配方法、存货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项计价方法改变审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批5企业技术开发费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国务院取加计扣除的审批[1999]49号)第四条 规定:纳税人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技术开发消第183费加计扣除申请,经审核后报省级税务机关,由省级机关下达审核确认书,项纳税人实际执行情况达到加计扣除标准,报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执行。

6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国务院取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字[94]1号)规定:经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消第184内的高新技术企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自投项业减免税审核产年度起免征两年所得税。

7企业所得税预缴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45条 规定:国务院取期限的核准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消第186小,具体核定。项8应税外国企业代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国务院取表机构按经费支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第2条 规定:外国企业代表机构可以经申请,消第191出额换算收入计报总局批准后,可以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算征税。项算征税的审批9对外籍个人住房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国务院取补贴、伙食补贴、税字[1994]20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消第192洗衣费、搬迁费、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项出差补贴、探亲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费、语言训练费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免等免征个人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税的审批10对外籍个人在中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国务院取国期间取得来华奖金确定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546号)规定:外籍个人在中国消第193之前的工资薪金期间取得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不项所得不征个人所征个人所得税。

得税的核准11对个人认购股票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国务院取等有价证券而从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第2条 规消第194雇主取得补贴收定,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补贴收入较多,一次缴税有困项入分期计入应纳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月计入工资薪金税所得额的核准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部分行业企业广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国务院取告费税前扣除标知》(国税发[2001]89号)第2条 、第3条 规定: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消第196准的审批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项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13软件企业认定和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国务院取年审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规定:新创办软消第198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的优惠,对国家规项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未享受免税政策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批准。

14工效挂钩企业的部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务院取计税工资核准[1994]250号第2条 规定: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消第199关审查备案,其中城镇集体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项关核准。

15货运业自开票纳部门文件《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121号)第国务院取税人和代开票纳17条 规定:"符合营业税法规规定的减免条 件的自开票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消第201税人营业税减免方税务局报送有关资料,并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后才能享受减免营业税优项认定惠。符合营业税法规规定减免条 件的代开票纳税人,必须提供主管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减免税文书,其由代开票单位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的营业额,才能享受减免营业税优惠。省级地方税务局要制定加强对营业税减税免税的管理办法。"

16关停企业闲置和部门文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务院取尚未利用的占地的通知》((89)国税地字140号)

第9条 "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消第203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第10条 "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第12条 "对企业范围内项用税的审批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7微利、亏损、停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国务院取产、撤销企业,定》((86)财税地字008号)第18条 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20条 "对停产、消第204房屋大修停用半撤销后企业房产闲置不用的";第24条 "对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项年以上暂免或暂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暂免或暂不征收房产税。

不征收房产税审批18单位和个人(不部门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国务院取包括外资企业、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消第206外籍个人)从事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 第(三)的第1部分规定:"纳税人从事技术转项技术转让、技术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外国企开发业务免征营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免征营业税的,须经省级税务主业税的审批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19集成电路设计企部门文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2]86号)国务院取业及产品认定第7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由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消第213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项局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委托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将有关材料送交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或经信息产业部授权的地方半导体行业协会)备案。企业在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认定时,提交的资料及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0资源税扣缴义务部委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国税函人资格审批号)第二条 中"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2004]的有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凭817号文证及报告表"废止21合伙企业投资者部委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国税发变更个人所得税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二十条[2004]汇算清缴地点审规定:"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81号废批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止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2提取坏帐、呆帐部委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国税发准备金的审批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2004]准,也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82号23金融保险企业办部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国税发公楼、营业厅装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办公楼、营业厅一次装修工程支[2004]修费税前扣除的出在10万元以上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扣除。未经主82号审核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一律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4汇总纳税企业统部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国税发一调剂使用业务税函[2000]9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2004]招待费和业务宣知》(国税发[2000]147号)分别规定,汇总纳税的金融保险企业,业务82号传费的审核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由总行(总公司)或分行(分公司)统一计算调剂使用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和省级以下电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统一计算调剂使用的,必须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25邮政电信企业购部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国税发置仪器仪表、监税发[1999]1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2004]控器支出税前扣知》(国税发[2000]147号)规定,邮政、电信企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82号除的审批的仪器仪表、监控器等,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购置支出,应分期在税前扣除,扣除期限不得短于2年。

26非货币性资产投部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资确认所得、债(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2004]务重组所得、捐税务总局令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82号赠收入均匀计入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应纳税所得的审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按规定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企业债务重组中核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债权人让步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确认的捐赠收入,如果金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27对生猪定点屠宰地方政府规章 :《厦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6号公厦门市人的税收管理布,第69号修正)第十六条 "税务部门进场征收屠宰税,亦可委托屠宰场民政府令代征。委托代征应付手续费。"第二十一条 "所有零售肉摊必须出具检疫111号和证明和税务部门签发的已纳税证明,否则按私自屠宰和偷漏税处理。"厦府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猪肉品市场管理的通告》[2004]12第一条 "…偷漏屠宰税的,由税务部门按全省统一税额实施补税和罚款"第3号文废四条 "…税务部门要加强稽查力度,对生猪屠宰和猪肉品经营中的偷税行止为要依法处罚…

28道路运输发票的地方政府规章 :《厦门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公布,厦门市人使用和管理第101号修正)第三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行业务结算必须使用道民政府令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不得使用收款收据或其它票111号废据。专用发票的设计和印制,按照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止第三十三条 "专用发票由运政机关向市地方税务部门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及其用、存、销管理,同时接受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29对新生劳动力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厦门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意见》(厦府办[1999]122号)厦府谋职业的税收优第六条 "…自谋职业者,可在税收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交纳管理费等方面[2004]12惠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 3号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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