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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批可承担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2006年第5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7

施行日期:2006-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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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批可承担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的公告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的第三批具备电子电气设备6种有害物质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   1. 辽宁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刘善斌 联系电话:0411-82825078   2. 沈阳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联系人:姚家彪 联系电话:024-24123659   3. 厦门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王鸿辉联系电话:0592-5675960   4. 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 胡小钟  联系电话:027-85797489   5. 深圳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   联系人: 徐添贵  联系电话:0755-83886161   6. 重庆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 王国民  联系电话:023-67730992   7. 顺德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工业产品实验室   联系人: 路东琪  联系电话:0757-26383528   8. 惠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产品检验实验室   联系人:杨悦 姜春宝  联系电话:0752-2373107 2262007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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