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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马政办(2006)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1-17

施行日期:2006-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国泰民安的喜庆气氛,迎接国庆54周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重要性的认识

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决定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今年第二季度,针对非典型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全民参与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市容市貌得到了极大的改观,为抗击非典的胜利做出了较大的成绩。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这次整治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成果。

二、严格职责,切实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各区政府要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旅游景区地段的清扫保洁;各街道、物业公司以及欣新清扫保洁公司要切实做好小区垃圾袋装化和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不留污染源。要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

(二)市交通局要加强对过境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尤其要做好采石段(收费站??唐贤街)的清扫保洁。要加强对过境公路两侧建筑垃圾的管理和长途汽车站、旅游汽车站等站内外环境卫生的管理。

(三)市建委要加强对各建筑工地和道路文明施工的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带泥出工地和载运渣土、建筑垃圾的车辆抛洒滴漏。建筑工地应及时砌筑围墙,施工现场口部要做到道路硬化,防止出入口脏乱差;要加强主次干道绿化带、绿岛、广场、湖面等市容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

(四)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开发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清除道路两侧生活、建筑垃圾,防止施工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五)市工商局要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口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杜绝涨市和脏乱差。

(六)市公安局要加强市区大型机动车进入禁区的管理,严禁机动车乱停、乱行、乱放。加快重点地段红绿灯工程建设,加大对车辆超载、抛洒滴漏等影响道路交通行为的处罚力度。

(七)马钢、十七冶、矿院、大马院、教委等单位要结合本系统特点,加强对住宅小区、厂区、校区等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八)市市容局要加强对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和重点建筑工地特别是旅游景区附近工地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出工地和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行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乱倒建筑垃圾的管理;严格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切实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工商管理方面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行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整治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的整治项目和整治内容(见附件),立即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这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请务必于9月26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这次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OO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表(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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