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被告贺某是原告莲花县某焰花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2006年5月10日,由于油压车间发生爆炸,造成被告多处骨折。2006年5月15日原告对被告要求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更多]
【案情】 2006年3月原告张某在被告生产车间上班时被机器致伤右手手指,原告住院治疗期间,被告支付了医疗费用。2006年5月,原告的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9级伤残。2007年12[更多]
1984年3月,被告的前身上海Z外派科以上海Z的名义与香港X船务有限公司签订船员雇佣合同,约定由Z派出30名船员提供劳务一年,每月劳务费20000美元,船员在雇佣期间因生病、受伤和死亡[更多]
本案原告赖某和马某,原是普通农民。为了早日致富,在2002年5月1日合伙在当地借用了厂房、场地。既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便 在当地招收了数名的农民工,办起了从事生产加工塑料米粒的注塑厂。在这个简单的厂里,既没有工作制度,也没有安全制度,更没有工人操作规程。[更多]
万某系一企业职工,2002年12月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当月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了伤残性质认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在2003年1月作出了认定万某伤残性质为工伤的决定。万某在领取工伤认定书的同时,受托也将发给企业的那份认定通知书携带回企业,并直接交给了当班的企业负责人。[更多]
张某系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为使张某得到实践工作经验,学校经信函与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表示同意接收张某到公司进行实践操作。2005年1月,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临时劳动合同。同年6月14日,张某在该公司车间进行车床工作时不慎受伤,致使左手缺失。[更多]
戴某系江苏省沭阳县某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某在加班工作期间使用该公司电工张某更换了新的控制线路的车床,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某残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