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与几十名同种工种的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任何经济赔偿。公司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2-06-04 20:35:53
问题描述:
有人两年前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并已在该公司连续工作11年。工作岗位是国有企业的生产岗位。目前,该公司仍在国有企业从事其他工作,但以不具备派遣资格和不赢得生产岗位的名义。要求与数十名同工种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给工人两个选择:一是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持岗位不变,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第二,每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得继续工作,也就是说,不得与下一个获奖公司合作。这家公司这么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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