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前辞职,公司也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要求我再呆一个月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9-03-06 08:30:06
问题描述:
我跟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同意了,并在辞职报告上签字了,说按公司规定办理,并且公司也已经派人跟我移交了工作,但公司要求我打辞职报告后一个月才能离开,我现在还有一个月的工资被扣留,如果已经提前辞职,并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要求我一个月后再离开是否在劳动法条例中??如果我不答应,到时公司可以不让我转出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可以把剩余的工资发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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