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违反劳动法,还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我的工资还可以讨回来吗?
更新时间:2006-04-09 20:41:03
问题描述:
我是去年7月毕业的一名大学生。2005年4月我进入某公司(民营企业)工作,2005年11月,公司要求我签定劳动合同,我以工资低未与公司签定合同.此后我仍然在此公司工作,公司也未和我说明任何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直到2006年3月。我递交了辞职报告,辞职后(公司已经为我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以我仍从事本行业为由,拒绝支付我将近一个月的工资!通过我多次与公司交涉,均未果。我现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