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些是违反了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09-08-01 14:49:01
问题描述:
我从去年11月底进入这家公司,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金,据了解,公司员工基本上都没签劳动合同,以前上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5点,一周休息一天,现在公司新规定,上班时间为早7点30分至晚5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一月休息两天,而且还规定8月1号至12月31日止不允许员工辞职,说是现在是企业的困难时期,并且公司有位老员工现29岁,6月1日开始休产假,7月二十来号才满月,公司领导就让她8月1号开始来上班。请问这些规定违反了劳动法规吗?如有违反该怎样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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