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岗位与聘用合同书上的聘用岗位是不同的,是否可以不经我本人同意单方出文调整我的岗位?是否算我违
更新时间:2021-07-08 20:09:28
问题描述:
我是有编制员工,我频繁被调岗,我的工作岗位与我
合同的聘任岗位是不一样的,我合同内有一项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岗位。我我正式工作还不到1年,凭心而论平时工作虽无出色表现但是也努力完成任务。而且工作至今,我的工作岗位与聘用合同书上的聘用岗位是不同的,我真正意义上在聘用岗位上只有1个月加1周的时间,但是频繁被调动岗位已经3次,出书面通知的1次,其余2次是口头。现在用人单位又要调我的岗。加上这次调岗已经4次了,我写了申请书申请调至有意向的岗位并表示希望能固定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因为我的申请来做我思想工作,但我并未表态同意,这协商过程也无书面记录。而后用人单位就出通知调我的岗,所调的岗位也并非是我合同书上的聘用岗位。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意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不经我本人同意单方出文调整我的岗位?我以被频繁调动岗位且调动岗位不是我的聘用岗位和我本人没有书面同意调岗拒不到新岗位,是否合法,我这么做是否算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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