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连续工龄超过十年,学校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它现在解聘,是否违法?2,我是否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教师是否适用?3,行政申诉是没有希望的,我是否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2005-06-15 23:11:09
问题描述:
我的太太是一名小学教师,1990年正式参加工作。1999年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在2004年7月学校提出解除合同,当时我太太同意了,签了退工单。但学校又继续使用我太太,并发工资和加“四金”。(这应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 今年7月又快到了,学校又提出不要我太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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