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公司偷税逃税的做法?以工作不认真的理由辞退员工,但是员工并没有不认真工作,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呢?
更新时间:2020-07-17 16:20:3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办理手机卡给公司使用(费用公司报销),并且用这张手机卡开通员工私人新的支付宝账号供公司使用,员工不得使用,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是公司偷税逃税的做法?并且该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所发的都是现金,没有通过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进行交易。而且该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时候,以工作不认真的理由辞退员工,但是员工并没有不认真工作,而是主管给一些难度很大的任务(疑似故意),导致试用期内的员工没有办法很好的完成,所以对员工进行开除,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