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利益,特向劳动
更新时间:2018-03-17 15:22:17
问题描述:
申请人于2017年7月1日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见工时曾向被申请人提问过工作待遇与工资等问题,被申请人口头承诺每个月月底结工资,工作时长为十小时,礼拜日休息,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缴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从未准时发工资,申请人多次索要,要欠发工资未果,长期拖欠申请人的工资,且拒绝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离职而从事新的工作,还扣我们的工资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给申请人带来严重的侵害。直到11月6日我们五个员工去了宝塘劳动局,因为都11月份了,可是八月份只发了1000元,本来十月份都应该发了,都拖欠了两个多月,劳动局的人打电话给被申请人了解情况,被申请人当时承诺11月10号会给我们发;但是到10号的时候,老板没给我们发,另外两个没去劳动局的和一个临时工都发了,被申请人说我们去了劳动局,所以还要多压十天,到了20号的时候,我们又去问他要工资,被申请人说没有钱,过几天安排。直到11月30日才给我们发了1500。后面的九月份十月份十一月份全都推迟了好久,九月份到11月30日才发,十月份的工资还算少了三天,过了几个星期才补发给我们,一开始工资只是推迟几天,后来都推迟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两个月。12月份和1月份至今还没有结给我们。
本来11月份时我们跟被某某7谈好做到12月30日期满离职,可谁能料到11月24的晚上接到家人电话,说弟弟在酒吧喝了假酒甲醇中毒,据了解昏睡了两天,后来眼睛看不见了,送到医院后没多久就重度昏迷了,在icu抢救,就在事发当晚本人与女朋友连夜赶到河源市人民医院,并向被申请人发了视频和位置,也有给被申请人打电话说明情况请假;12月5日被申请人发信息来要我们上班,我又给被申请人发了七八条新闻报道,还有拍的片子,还要录口供协助调查等等,把情况都说明了,有新闻作证,让被申请人通融通融,我也承诺最晚17号赶到东莞,老板也没说什么。12月18日跟被申请人提起离职的事,被申请人说现在情况不行,因为我们请假了,我们又协商好做到1月18日,然后我又向被申请人申请让李玉萍不加班,因为她有慢性咽炎不能熬夜,因为赶货所以比以往多加两个小时――加到十点,被申请人没批但是承诺让李某某只加两个小时。过几天被申请人突然出尔反尔,在12月25日我女朋友因身体不适偏头疼要跟被申请人请假,被申请人没批说道谁都没有特殊待遇不可以请假,晚上上班后有位同事请假了,于是我就问被申请人为什么他可以请,被申请人说有人来代替他来上班,上班十几分钟后人还没有来,我就顺嘴问了一句,没想到被申请人大发脾气,让我别吵他,还让我滚让我下班,因此我拿出手机录视频作为证据,问清楚让我下班是什么意思?被申请人说不知道还说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还对我动手,以上所述有信息视频为证。
直到我们离职后,2月2日被申请人给我们结算十一、二月份工资时,说要扣李某某500元,说好的请假怎么变旷工了,还要扣我382,说是我12月25拿手机拍视频做证据算闹事。
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利益,特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请求,恳请贵委依法给予全部支持!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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