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没有规定工作的时间长短,我在试用期合同到期之后又工作了将近一个
更新时间:2017-09-29 14:05:17
问题描述:
我跟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开始时间是4月26号到7月26号,合同没有规定工作的时间长短,合同上写是每个月的十号发工资,可是每个月都是15号发放底薪还有一次20号才发,我在试用期合同到期之后又工作了将近一个月,在这期间公司没有跟我签订正式员工合同,我八月十五号离职的到现在公司还没有给我发放八月份15天的工资。因为我是做销售的所以公司的合同上还有提成点数,我在离职的时候做了72492的业绩,说预售结束10日内发放,他们公司8月底预售就结束了,现在还要扣我们离职员工40%的预留提成要一个月以后才发,我如果告这个公司能告什么,我现在还没有拿到这60%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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